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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4年爆破作业人员初次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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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爆破作业单位及相关单位:
根据《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公安部《关于严格执行爆破作业人员继续教育人证识别制度的通知》及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将于11月13日开始举办2024年爆破作业人员初次教育培训班,为确保本次培训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无妨碍爆破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刑事处罚记录,无涉恐、吸毒等其他不适合从事爆破作业的情况;
2、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受聘于晋城市辖区爆破作业单位拟从事工程爆破作业相关岗位的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
二、培训教材及教师
培训教材:使用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编制的全国爆破作业人员统一培训教材《爆破作业技能与安全》。
培训教师:由山西省公安厅认定的爆破作业人员培训教师担任。
三、学时认定
参训学员必须每天上午、下午上课下课时携带身份证(刷脸)签到签退,学员只有成功签到签退才能累计当天学时;参训学员每人必须参加不少于72学时的安全技术培训,才能达到教育培训要求。
学员培训期间不得请假,凡在培训期间不按时签到签退,培训结束时累计学时不满72学时的学员,后果由学员自负。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安排:
①开班时间定于2024年11月13日,培训共5期,第一期:11月13日-11月21日,第二期:11月22日-11月30日,第三期:12月1日-12月9日,第四期:12月10日-12月18日,第五期:12月19日—12月27日。
②报到时间:每期第一天上午8点开始,中午12点结束。
③上课时间:报到当天下午14:20开始上课。
④每期培训时间9天。
2、培训地点:
晋城市壮之乐培训中心(泽州县巴公镇东四义公园内东侧)
五、培训中心联系方式:
①培训联系电话:王老师 18035613305
②食宿、财务联系电话:崔老师 17803418838
六、培训费用
1、收费标准:
爆破员、安全员及保管员初次培训资料费1080元/人,培训时间9天;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150元/人/天。
2、支付方式:支持公对公转账、现金、支付宝和微信支付。
3、培训费公对公转账信息:
名 称:晋城市捷安新技术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晋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上庄支行
银行账号:502231220004111711
4、食宿费公对公转账信息:
名称:晋城市壮之乐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山西泽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公支行
账号:505191010300000078396
七、培训要求
1、参训单位务必在11月8日前完成民爆信息系统的报名工作。
2、各参训单位须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此次培训工作,确保培训有序进行。
3、培训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所有学员在指定酒店住宿和学习,绝不允许擅自外出。
4、严格审查,确保参训人员符合《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的相关要求。
5、根据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关于严格执行爆破作业人员继续教育人证识别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培训期间学员须全程携本人身份证进行人证识别,上课签到和下课签退。不得无故请假,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
6、报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公安机关开具的无吸毒记录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②初中以上学历证明(复印件);
③申请人与爆破作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第一页加盖公章);
④爆破作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
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参训学员携带《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需县级公安机关提前审查签字盖章);
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粘贴到申请表上)。
晋城市捷安新技术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培训部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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